iTunes 可以播放許多類型的音訊檔案,例如音樂和有聲節目。您可以設定 iTunes 每當您從 Internet 播放或下載檔案,或想要在 [Windows 檔案總管] 開啟音訊檔時,自動開啟和播放檔案 (只要 iTunes 可開啟該類型的檔案)。
如果您使用 Windows XP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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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 [編輯] > [喜好設定...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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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 [進階] 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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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按一下 [使用 iTunes 作為預設的音訊檔案播放程式] 旁的 [設定] 按鈕。
如果您使用 Windows Vista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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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選擇 [開始] > [預設程式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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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按 [設定您的預設程式] 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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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在左邊清單中按一下 iTunes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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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按 [將此程式設定成預設值] 一下。
即使 iTunes 不是您的預設音訊播放程式,您還是可以用滑鼠右鍵按一下檔案並選擇 [以 iTunes 開啟],藉此使用 iTunes 來播放任何音訊檔案。